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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收不回来怎么办,律师为你支招

经常有朋友咨询出于好心把钱借给亲戚、朋友,担心伤感情,没让对方写借条。然而借款到期后对方却以各种理由不还款,或者根本联系不上对方,手里又没有充分的证据,导致诉讼证据不够充分,维权较难,专业律师就以下几个问题为大家支招。

一、关于诉讼时效问题

诉讼时效,是指在民事活动中,权利人依法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有效期限。根据法律规定,超过诉讼时效期间,权利人即丧失胜诉权。法律规定诉讼时效的目的在于促使当事人行使权利,以维护经济秩序的稳定。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第一百四十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律师支招:1、如果书面约定了还款期限,需要在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向法院起诉;2、如果没有书面未约定还款期限,债权人可随时主张权利,可随时向法院起诉,不受2年诉讼时效限制,但是不能超过我国《民法通则》最长诉讼时效20年的规定;3、如果诉讼时效期间快过了,但又不愿此时向法院起诉,那么想办法让诉讼时效产生中断。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1)委托专业律师给对方发送律师函通知对方还款;(2)邮寄书面通知,通知借款人还款;(3)要求对方出具书面还款计划、还款承诺。并将相应证据(律师函、邮寄单、还款计划等)保存。这样诉讼时效就可以重新计算了。


二、超过诉讼时效是否就不能向法院起诉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规定:“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及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第四条规定:“当事人在一审期间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在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其基于新的证据能够证明对方当事人的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情形除外。当事人未按照前款规定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申请再审或者提出再审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律师支招:1、超过了诉讼时效依然可以向法院起诉,但是债务人有权以债权过了诉讼时效为由不同意履行,对抗债权人请求履行债务之请求权。即诉讼中,债务人提出债权已经过了诉讼时效期间,债务人不同意履行还款义务,则借款依法也收不回来,法律不保护权利上的睡眠者!因此要及时起诉。2、部分债务人开庭时没有委托专业律师,他也许根本就不知道什么是诉讼时效,也就不会提出诉讼时效问题。如果债务人未提出诉讼时效问题,法官也不会主动告知对方。这种情况依然不影响维权。可见,遇到法律问题及时请求专业律师帮助极其重要!


三、联系不上对方怎么办

联系不上对方依然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可以通过邮寄、公告等方式通知对方,如果公告期满后,即使被告开庭不到庭,法院依然可以缺席判决。

律师支招:联系不上对方不影响向法院起诉,法院可以公告送达,缺席判决。


四、胜诉后对方还是不付款怎么办

胜诉后,不代表马上对方就付款。法院的判决生效后,如果对方不按照判决履行,可以向法院申请强执执行对方财产,法院可以依照职权查询对方财产,可以强执执行。

如果对方无财产可供执行,只要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申请了强执执行,任何时候对方有财产可供执行了,都可以向法院申请恢复强执执行。还可以把对方加入老赖黑名单,这样对方贷款、高消费、坐飞机等都会受限制。

律师支招:借款要不回来,就及时向法院起诉,就算胜诉后对方暂时无财产可供执行,不排除对方以后有财产可供执行。如果过早放弃,不起诉,过了诉讼时效维权较难!


五、证据有哪些

“打官司就是打证据”,向法院起诉时需要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证据包括借条、欠条、借款协议、转账凭证、通话记录等。


六、不方便写借条怎么办

如果借款金额比较小,关系也比较好,不方便写借条,那怎么办?

律师支招:可以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借钱给对方,同时可以把短信聊天记录、微信聊天记录保存好。这样没有借条,依然可以证明借款的事实!

七、借条该怎么写

很多朋友在问借条究竟该怎么写呢,需要写些什么内容?

律师支招:1、借款给别人,能写个借条最好。2、最后为大家提供一个借条范本供大家参考,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如果金额较大,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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